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古代藏族农奴服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古代藏族农奴服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奴和农民、奴隶有何区别?
一、剥削方式的不同。
1、农奴通常只需要按一定比例上缴粮食给主人。
2、农民在拥有自己土地的情况下,只上交给国家赋税。
3、奴隶是无偿劳动的,被主人占有全部劳动价值。
二、可拥有财产不同。
1、农奴可以有少量的财产和生产工具。
2、农民可以有自己的土地与财产。
3、奴隶没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1、奴隶可以被随意杀掉且,农奴不能被随意杀掉且可以有少量的财产和生产工具。
三、转化途径不同。
农奴是农村地主的奴隶。农民是农村的民众,是国家的主人。奴隶是任何领域里,命运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等人。
农奴没有土地,只能给地主打工。不同于雇农的是,他有卖身契,终身卖给了人家,打工也是白干,没有收入,只有三顿饭和一个睡觉的地方。
农民是新社会对农村居民的称呼,他们靠劳动所得,有自留地自给自足。剩余的收获卖给国家,为解决城市人口吃饭做贡献,他们每年都有收入。
奴隶是奴隶社会除了奴隶主以外的下等人的统称。没有权利,只有像牲口一样的劳苦和悲惨。女奴隶是奴隶主的玩具,***隶是奴隶主的牲口,受尽***。
主要体现是在所拥有的权利上,这方面有明显区别。按照拥有权力已由多到少来排序,是农民为第一,农奴第二,奴隶第三。
农民不仅拥有土地,还拥有一定人身自由,唯一的禁锢和压力就是地主的地租,如果不想兄种地,可以将土地卖掉了从事其他行业,受土地的约束虽然大,但是还是有一定的空间的,农民是三者之中拥有权利最多的,人身相对更自由的,在法律拥有一定的地位。
农奴没有土地,土地属于封建主,只能耕种,不能进行买卖,除了可以拥有一定比例数量的生产成果可以自行安排之外,从法律上来说,农奴不能从事其他行业,完全被钉在土地上,一辈子只能从事农业劳作了。在法律上的地位不高,各方面权利大大受限。
奴隶一切听从奴隶主的安排命令,拥有的权利基本为零,生和死都掌握在奴隶主的手里,除了农业生产,其他各方面的事情只要奴隶主需要,都必须从事。
以上就是三者的主要区别。
农奴是指在封建社会中隶属于农奴主或封建主的农业劳动者。亦借指受剥削压迫的农民。
农民是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语出《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农民,有工民,有商民。即士农工商四民”。
奴隶通常指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他人任意驱使的,为他们做事的人。
西藏农奴制度什么时候开始?
中国西藏历史上存在的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奴对农奴主的依附关系为基础的黑暗、野蛮的社会制度。始于10世纪,到13世纪普遍确立,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运动时被废除
***农奴制度的确切开始时间没有明确的历史记载,但据历史研究者推测,它应该起源于封建社会时期(公元9-10世纪)。在这个时期,***地区的贵族大多数是随从官僚官员、僧侣寺庙和部落领袖,通过土地所有权和控制劳动力的方式来获得财富和权力。农民的地位逐渐降低,他们流失到地主的手下,逐渐沦为农奴。
在农奴制度下,农奴和地主签订债契,规定农民和家畜都属于地主所有,农奴要向地主交缴一定数量的劳役和税金,并且不得私自离开土地。在农民的眼中,地主占据了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对他们实施了剥削和压迫,这种不公平的制度长达数百年之久,给***的社会经济和人民的生活造成了深重的灾难。
总的来说,***农奴制度在多个历史时期都有存在,是***历史中一个黑暗的一页,也是***历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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